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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海知识产权纠纷找哪个法院?

近期乐川律所接到客户委托,代理一件有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案件。对于这个案子来说,到底归哪个法院管,成为了最先要解决的问题。由于与知识产权有关的各类纠纷案件管辖连接点错综复杂,实体与程序问题交叉,各个地区关于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管辖的规定也较为零散,尤其涉外案件,因此搞懂此类案件的管辖问题则为承办此类案件的首要任务。如果法院定位错误,作为原告一方则有可能会因被告提出异议,而延长了整个案件的审理期限,造成损失继续扩大;作为被告,若不能及时发现受理法院没有管辖权,待进入诉讼程序就会丧失提出异议的权利。


下面就为大家简单介绍一下上海法院,让大家知道在陷入知识产权纠纷时如何选择正确的法院进行审理。就知识产权类民事纠纷,主要涉及三类管辖法院,即上海各基层人民法院、上海市知识产权法院以及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一、基层法院实行跨区域集中管辖


1、根据法律规定,上海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因著作权、商标、不正当竞争、技术合同、特许经营合同等纠纷引起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但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应由知识产权法院管辖的除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上述案件,不受诉讼标的额限制。


2、基层人民法院对受理的知识产权案件实行跨区域的集中管辖,主要由上海市浦东新区、徐汇区、杨浦区、普陀区人民法院负责审理。

即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管辖浦东新区内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案件;

徐汇区人民法院管辖徐汇区、长宁区、闵行区、奉贤区、松江区、金山区内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案件;

杨浦区人民法院管辖杨浦区、黄浦区、虹口区、宝山区、崇明区内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案件;

普陀区人民法院管辖普陀区、静安区、嘉定区、青浦内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案件。

这种模式下,有利于统一裁判尺度,保证知识产权案件审判的专业化。 


二、上海知识产权法院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于2014年12月挂牌成立,辖区是整个上海市,与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合署办公。主要对以下案件进行审理:


1、诉讼标的额在1亿元以下且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市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以及诉讼标的额在2亿元以下且当事人住所地均在本市的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垄断等第一审民事案件,以及涉及驰名商标认定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2、对基层人民法院作出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判决、裁定提起上诉的案件;

3、对基层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知识产权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申请再审的案件。

 

三、上海高级人民法院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主要管辖以下涉及知识产权的民事案件:


1、诉讼标的额在2亿元以上的,以及诉讼标的额在1亿元以上且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市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垄断等第一审民事案件;

2、对知识产权法院作出的第一审民事、行政判决、裁定提起上诉的案件;

3、对知识产权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申请再审的案件。

 

因此在遇到知识产权类纠纷案件时,应该根据案件类型、标的、涉及内容等准确定位管辖法院,以便纠纷可以快速、公平公正的解决。

如需要帮助,请联系MELINK,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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