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看懂外商投资法
2020年1月1日
《外商投资法》正式实施!
新法以内外资一致为原则
对三资企业法进行全面整合和调整
接下来
快随小编看看《外商投资法》实施后有什么新变化吧
敲黑板,重点来咯!
变化一:审批(备案)制变为登记注册制
l 从2020年1月1日开始,不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的外商投资企业,不再需要向主管商务部门办理审批或者备案,而是直接向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等登记。
变化二:全面实行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
l 对于负面清单内的禁止投资领域,外国投资者不得投资。
l 对于负面清单内的限制投资领域,外国投资者应符合相应的股权、高管等限制性准入要求。
l 对于负面清单以外的投资领域,企业按内外资一致原则登记注册。需要取得行业许可的,行业主管部门按内外资一致条件和程序审核。
l 《外商投资法》建立了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设立外商投资企业除提交登记申请材料外,还需填报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外国投资者或者外商投资企业,应当通过企业登记系统以及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商务主管部门报送投资信息。包括初始报告、变更报告、注销报告、年度报告等。
变化三:不再有“中外合资”“中外合作”概念
l 外商投资企业统一适用《外商投资法》《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等法律规定。原有《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同时废止,“三资企业法”从此退出了历史舞台。在企业类型上,不再有“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而是按照公司的组织形式、组织机构及活动准则,区分为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合伙企业。
变化四:公司治理结构上,最高权力机构由董事会变为股东会
l 外商投资企业的公司治理结构,适用《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最高权力机构由董事事会变为股东会,公司重大事项的决定权由董事会移交股东会,并且应经至少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董事任期从每届任期四年变更为不超过三年;股东会表决和股东利润分配,可以由股东之间或章程自主约定;股权对外转让,由其他股东一致同意改为过半数同意。
l 五年过渡期。如果现有的外商投资企业的公司治理结构与《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等不一致的,可以在《外商投资法》实施后的五年过渡期内进行调整、或保持原有的企业类型和组织形式。五年过渡期结束后,应办理变更手续。
看图更清晰:
变化五: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资者范围放宽
l 《外商投资法》明确允许中国自然人出资设立外商投资企业,打破了近四十年里“三资法”排除中国境内自然人成为外商投资企业股东的规定。
l 《外商投资法》把外国投资者的范围从“其他经济组织”放宽到“其他组织”,意味着外国政府部门和国际组织也可能做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资者。
我所万晓芳成为WIFFA(国际海运网)百家律师团律师
点击上方“蓝字”,关注更多精彩喜报上海乐川律师事务所加入WIFFA(国际物流链信用合作平台),万晓芳律师正式成为WIFFA百家律师团特邀律师。万晓芳律师简介万晓芳律师毕业于上海对外经贸大学,获国际经济法法学硕士。上海乐川律师事务所创始人曾担任上海市律师协会海事海商法律研究委员会委员2019年第二届TILA国际能源法模
最高院修改《关于仲裁司法审查案件报核问题的有关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仲裁司法审查案件报核问题的有关规定》的决定(2021年1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50次会议通过,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法释〔2021〕2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仲裁司法审查案件报核问题的有关规定〉的决定》已于2021
当律师被问了一个不忍直视的问题
“不做媒人不做保,开开心心活到老”。前几天有个人来咨询。他哥哥是做房地产开发的,公司需要贷款,然后招呼所有的兄弟姐妹帮他担保。金额有3亿之多,然后他哥哥明确跟他说这钱还不上了。看了材料,他在贷款合同保证人处签名的,换言之,他是担保人之一。银行正在起诉他哥哥的公司和所有的担保人。
老板与员工如何正确的相爱相sha
做律师久了,我见过各种老板。总体来说,老板多是成功人士,起码在某一方面探索出了过人之处,在通往财富自由的路上先行一步。老板对员工的心态,也肉眼可见的从“相亲相爱的一家人”走向“你怎么这样,真让我心寒”,再到“对员工怎么好都是徒劳”,最后“各项制度按照规定来,该怎样就怎样。”
如何防止员工带走商业秘密
员工和老板之间,本质上还是“劳资关系”,近年来员工的维权意识大大提高,于是单位慢慢变成了劳动仲裁中的“弱势群体”。当辛苦研发的技术秘密或经营秘密被离职员工带走的时候,单位立刻面临实际的经济损失。要么是多年的客户被带走,要么是技术被抄袭,要么是员工另起炉灶,开一个同行业的公司来和单位竞争...... 那是十分的头大。
反向工程破解商业秘密是否构成侵权?
记得数年前做过的一个案例,一家风机厂生产并销售通风设备,被另外一家同行公司起诉侵犯其商业秘密。在商业秘密侵权案件中,原告的举证责任可谓非常之重,没有之一。原告至少需要证明: 1. 我这个技术/信息是商业秘密。 2. 我采取了保密措施。 3. 对方以窃取、抄袭或其他方式侵犯了我的商业秘密。 4. 我由此遭到了损失。
英国资产冻结令介绍(四)
冻结令有助确保在一项司法程序进行中,所涉资产得以保存完好,以满足法庭裁决的要求。无论诉讼的案件是在哪个国家哪个地区进行,申请人都可以独立地向英国法院申请资产冻结令。中国企业同样可以依据这项制度,通过香港、伦敦、新加坡法院申请命令冻结对方的资产,要求对方当事人披露财产信息,这样将会规避许多法律风险。但相应地申请人也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要向法院出具宣誓书,作出书面承诺。
英国资产冻结令介绍(三)
什么是资产冻结令?资产冻结令是防止被申请人资产流失的一种临时禁令。资产冻结令是一项有力的法律工具,用以冻结一个人(不论是个人或公司)的资产,一旦被申请人的资产被冻结,就代表着该资产不得再被转移、处置等。
英国资产冻结令介绍(二)
冻结禁令的范围一、不得转移或处置的资产1.[禁止令限于英格兰和威尔士的资产]在法院返回日期或进一步命令之前,被申请人不得从英格兰和威尔士移走,或以任何方式处置其在英格兰和威尔士的资产,但以£ 的数额为限。
英国资产冻结令介绍(一)
2019年3月,内地连锁餐饮集团俏江南的创始人张兰因涉嫌隐瞒资产、藐视香港法庭,被香港法院一审判处12个月监禁。此事源于张兰与欧洲最大私募股权基金CVC的股权转让交易中,标的额为2.86亿美元的争议。为了在中国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即将开始的仲裁中占据有利地位,CVC在2015年2月向香港高院成功申
关于知识产权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的解读
随着知识产权在国际竞争中的作用日益上升,越来越多的国家都已经制定和实施了知识产权战略。为了切实解决知识产权权利人诉讼“举证难”、维权成本高等问题,我国最高院制定了《知识产权民事诉讼证据规定》, 以下是大家关注的热点问题
英国跨境离婚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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