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防止员工带走商业秘密
如何防止员工带走商业秘密?
员工和老板之间,本质上还是“劳资关系”,近年来员工的维权意识大大提高,于是单位慢慢变成了劳动仲裁中的“弱势群体”。
当辛苦研发的技术秘密或经营秘密被离职员工带走的时候,单位立刻面临实际的经济损失。要么是多年的客户被带走,要么是技术被抄袭,要么是员工另起炉灶,开一个同行业的公司来和单位竞争...... 那是十分的头大。
此前我们办理过一个大型外企的商业秘密纠纷案件,一位中层管理者,仍然在职的时候就和别人开了一家同行业公司,还担任法人代表,把原公司的客户名单带走,每单报价都低于原公司。
于是公司以侵犯商业秘密诉讼维权。根据最高院关于商业秘密的司法解释,单纯的客户联系方式等信息不构成商业秘密,“当事人仅以与特定客户保持长期稳定交易关系为由,主张该特定客户属于商业秘密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换言之,即使是多年客户,仍然不构成商业秘密。
那怎样的客户信息才能构成商业秘密呢?
所有的证据都要紧紧的围绕“商业秘密”的定义进行,即“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
客户公司的地址、电话等,都是可以公开可查的信息。但是,客户的购买量,价格偏好,付款周期等却是不公开的,公司给客户的折扣、采购数量的要求等也是不同的。掌握这些信息,就很容易知道客户公司的心理价位,容易拿到订单。因此,这些信息符合“不为公众所知悉”和“具有商业价值”这一特点。
还有一点就是“采取保密措施”的要求。上述案件中,公司和员工有签署保密协议,并且公司的ERP系统,对不同层级的管理人员都设有不同的查看权限和密码。该员工的权限使他可以查看公司客户的前三年的订单数据,包括价格等信息。因此,可以视为公司“采取了保密措施”。
该案最终和解。但我们在工作中发现,很多人对签订保密协议有认识上的误区,经常和员工竞业限制协议混淆。签署保密协议不需要额外给员工支付补偿金,也不限于离职之后。换言之保密协议的履行是在在职期间以及离职后N年内,根据约定进行。
而竞业限制协议主要是限制员工在离开本公司后到同行业的竞争对手那里工作,单位应当支付补偿金,且应当按月支付。起始时间是员工离职之后。
当然保密措施还有很多。设置门禁密码,文件密码,上锁等,不一一列举。更原始的还有直接在纸质文件上加盖“保密”章,也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方式。
我所万晓芳成为WIFFA(国际海运网)百家律师团律师
点击上方“蓝字”,关注更多精彩喜报上海乐川律师事务所加入WIFFA(国际物流链信用合作平台),万晓芳律师正式成为WIFFA百家律师团特邀律师。万晓芳律师简介万晓芳律师毕业于上海对外经贸大学,获国际经济法法学硕士。上海乐川律师事务所创始人曾担任上海市律师协会海事海商法律研究委员会委员2019年第二届TILA国际能源法模
最高院修改《关于仲裁司法审查案件报核问题的有关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仲裁司法审查案件报核问题的有关规定》的决定(2021年1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50次会议通过,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法释〔2021〕2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仲裁司法审查案件报核问题的有关规定〉的决定》已于2021
当律师被问了一个不忍直视的问题
“不做媒人不做保,开开心心活到老”。前几天有个人来咨询。他哥哥是做房地产开发的,公司需要贷款,然后招呼所有的兄弟姐妹帮他担保。金额有3亿之多,然后他哥哥明确跟他说这钱还不上了。看了材料,他在贷款合同保证人处签名的,换言之,他是担保人之一。银行正在起诉他哥哥的公司和所有的担保人。
老板与员工如何正确的相爱相sha
做律师久了,我见过各种老板。总体来说,老板多是成功人士,起码在某一方面探索出了过人之处,在通往财富自由的路上先行一步。老板对员工的心态,也肉眼可见的从“相亲相爱的一家人”走向“你怎么这样,真让我心寒”,再到“对员工怎么好都是徒劳”,最后“各项制度按照规定来,该怎样就怎样。”
如何防止员工带走商业秘密
员工和老板之间,本质上还是“劳资关系”,近年来员工的维权意识大大提高,于是单位慢慢变成了劳动仲裁中的“弱势群体”。当辛苦研发的技术秘密或经营秘密被离职员工带走的时候,单位立刻面临实际的经济损失。要么是多年的客户被带走,要么是技术被抄袭,要么是员工另起炉灶,开一个同行业的公司来和单位竞争...... 那是十分的头大。
反向工程破解商业秘密是否构成侵权?
记得数年前做过的一个案例,一家风机厂生产并销售通风设备,被另外一家同行公司起诉侵犯其商业秘密。在商业秘密侵权案件中,原告的举证责任可谓非常之重,没有之一。原告至少需要证明: 1. 我这个技术/信息是商业秘密。 2. 我采取了保密措施。 3. 对方以窃取、抄袭或其他方式侵犯了我的商业秘密。 4. 我由此遭到了损失。
英国资产冻结令介绍(四)
冻结令有助确保在一项司法程序进行中,所涉资产得以保存完好,以满足法庭裁决的要求。无论诉讼的案件是在哪个国家哪个地区进行,申请人都可以独立地向英国法院申请资产冻结令。中国企业同样可以依据这项制度,通过香港、伦敦、新加坡法院申请命令冻结对方的资产,要求对方当事人披露财产信息,这样将会规避许多法律风险。但相应地申请人也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要向法院出具宣誓书,作出书面承诺。
英国资产冻结令介绍(三)
什么是资产冻结令?资产冻结令是防止被申请人资产流失的一种临时禁令。资产冻结令是一项有力的法律工具,用以冻结一个人(不论是个人或公司)的资产,一旦被申请人的资产被冻结,就代表着该资产不得再被转移、处置等。
英国资产冻结令介绍(二)
冻结禁令的范围一、不得转移或处置的资产1.[禁止令限于英格兰和威尔士的资产]在法院返回日期或进一步命令之前,被申请人不得从英格兰和威尔士移走,或以任何方式处置其在英格兰和威尔士的资产,但以£ 的数额为限。
英国资产冻结令介绍(一)
2019年3月,内地连锁餐饮集团俏江南的创始人张兰因涉嫌隐瞒资产、藐视香港法庭,被香港法院一审判处12个月监禁。此事源于张兰与欧洲最大私募股权基金CVC的股权转让交易中,标的额为2.86亿美元的争议。为了在中国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即将开始的仲裁中占据有利地位,CVC在2015年2月向香港高院成功申
关于知识产权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的解读
随着知识产权在国际竞争中的作用日益上升,越来越多的国家都已经制定和实施了知识产权战略。为了切实解决知识产权权利人诉讼“举证难”、维权成本高等问题,我国最高院制定了《知识产权民事诉讼证据规定》, 以下是大家关注的热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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